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永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3MA3NF9X18H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博经济开发区南定镇郭辛村村委西600米路南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5
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1
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6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赵**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4
2025-05-09
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5
2025-04-30
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6
2025-04-14
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7
2025-04-01
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8
2024-06-27
(2024)鲁0321民初169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伊*,李**
桓台县人民法院
9
2024-05-23
行政确认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赵*,牛**,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4-03
(2024)鲁0321民初1699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伊*,李**
桓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11
(2025)鲁1681行审26号
行政处罚
邹平市交通运输局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邹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7
2023-08-15
(2023)鲁0303执4534号
民事案由
柏**、高**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635540.00元
执行案件
2
2023-03-18
2023-02-03
(2023)鲁0302财保163号
财产保全
李*、刘**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8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2-05-14
2022-04-16
(2022)鲁0303民初25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729.2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9-26
2021-08-30
(2021)鲁0303财保684号
财产保全
高**、袁**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1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03-26
2021-03-15
(2021)鲁0306执保276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尚**、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1-03-26
2021-03-11
(2021)鲁0306财保2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尚**、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6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7
2021-03-22
2021-03-12
(2021)鲁0306执保2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尚**、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6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781202500023
2025年02月12日13时06分,G516(双向)K140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到车辆鲁CS2722(黄色)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00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58.350吨,超限9.350吨。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证据证实。
罚款肆仟伍佰元整
4500.00元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30
2
370392202400149
2024年10月30日13时,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在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S2722(黄)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刘强、刘毅向王锡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告知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回避。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S2722(黄)道路运输证应于2022年3月进行年度审验,至今已逾期2年零7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上述情况有委托书一份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份 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分 鲁CS2722(黄)营运证复印件 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4-10-30
3
370392202400145
2024年10月11日9时,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在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P8938(黄)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刘强、刘毅向孙玉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告知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回避。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P8938(黄)道路运输证应于2024年3月进行年度审验,至今以逾期7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上述情况有委托书一份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份 营运证复印件 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4-10-11
4
370392202400132
2024年8月22日14时,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在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R2003(黄)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刘强、刘毅向王锡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告知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回避。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R2003(黄)道路运输证应于2024年3月进行年度审验,至今以逾期5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上述情况有委托书一份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份 营运证复印件 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4-08-22
5
J370302202400720
2024年08月20日 淄川交警大队、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进行联合执法,王涛驾驶的鲁CR2003(黄色)鲁C55U5挂(黄色)行驶至淄川区湖南路路段淄川区交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拦查,发现车上装有石头,从博山装车,到西河卸货,有超载、未盖篷布等违章,于2024年08月20日 13时50分将该车辆未盖篷布违章交由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处理,执法人员张行军司书超向王涛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案。上述情况有勘验笔录、现场视听资料、营运证复印件为证。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0
6
J370302202400442
2024-03-10 在S510 K16+350(淄川区岭子镇河洼村站牌西北300米)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发现鲁CR5610存在超限行为。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王淦到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接受调查,张行军、司书超向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检查发现:2024-03-10 鲁CR5610(车号)在S510 K16+350(淄川区岭子镇河洼村站牌西北300米)超载超限非现场执法点存在超限行为,从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装货,2024-05-06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可以上违章事实并委托王淦接受处罚。上述情况有营运证复印件、非现场称重凭证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2024-05-06
7
370392202300264
2023年11月9日14时,淄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执法人员在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P5535(黄)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王金勇、刘正伟向王锡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后,告知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回避。当事人是否需要回避?当事人表示不需回避,对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山东江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CP5535(黄)道路运输证未参加年度审验。上述情况有委托书一份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份 运管系统查询结果复印件一份 营运证复印件 为证。
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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