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紫乾 | 注册资本:1125.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6091678395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5-01-21
2015-01-21
(2014)杭余商外初字第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与南京宏珂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税三稽罚〔2026〕3号
违法事实:其他逃避缴纳税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罚款9549.02元
违法事实:其他逃避缴纳税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罚款9549.02元
9549.02元
杭州市税务局
2026-01-07
2
临平应急罚决〔2025〕第000072号
2025年6月18日,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临时动火作业,作业前未完成作业现场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以及相关内部审签手续,为此我局执法人员对此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经查明,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作为食品加工企业,近期对注模车间FAC物料管路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涉及角磨机切割钢管和氩弧焊两种临时动火作业情况。临时动火作业前所办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缺少动火人、特种作业证编号、安全措施落实确认、安全交底等需要审签的信息;未完成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可燃爆粉尘(玉米淀粉)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分析;未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地面可燃爆粉尘(玉米淀粉),且未对动火作业需要使用的氩气气瓶采取防倾倒措施。杭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存在进行临时动火作业前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和《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细则》(浙应急〔2024〕172号)关于《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22000.00元
杭州市临平区应急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