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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鹏程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330773479W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灵川县八里街农产品批发市场108-24号门面(地号36#108h2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2-26
(2022)粤53民终190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蒋**,蒋**,赵**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5-26
(2022)桂0325民初467号
追偿权纠纷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廖**,曾**
兴安县人民法院
3
2022-05-10
(2022)粤5302民初942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赵海燕-蒋雨婷-蒋林峰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4
2022-02-25
(2022)桂0323民初20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曾**,廖**
灵川县人民法院
5
2021-07-28
(2021)桂03民终2109号
劳动争议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李**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02-02
(2021)桂0323民初68号
劳动争议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李**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
7
2021-02-02
劳动争议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李**,王**
灵川县人民法院
8
2020-12-08
(2020)桂0327民初1038号
运输合同纠纷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陆**
灌阳县人民法院
9
2020-11-10
(2020)桂0331民初123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廖**,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荔浦市人民法院
10
2020-08-10
(2020)粤53民终6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
李**,林**,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4-07
(2022)桂0325民初467号
追偿权纠纷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曾**,廖**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兴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4
2024-11-11
(2024)湘1102行审137号
行政处罚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与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2088.00元
行政案件
2
2022-06-30
2022-02-25
(2022)桂0323民初202号
追偿权纠纷
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曾**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08
2021-07-05
(2021)粤53民终11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灵川支公司、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12-25
2020-04-17
(2019)粤0881执1420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张**、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25
2020-08-14
(2020)粤0881执1278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王**、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4-01
2019-12-31
(2019)桂0105执2465号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颜**、袁**、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9-08-06
2019-03-27
(2019)桂0325民初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刘**等与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9888.00元
民事案件
8
2018-12-30
2018-05-15
(2017)桂0105民初2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颜*、袁*等与张*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7948.27元
民事案件
9
2018-10-17
2017-12-11
(2017)桂0326民初1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王**等与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475.06元
民事案件
10
2018-10-17
2018-06-21
(2018)桂03民终124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潘**、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5475.06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308交罚﹝2025﹞0337号
2025年11月20日16时,灵川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张玲玲,石绿文等执法人员,经行政检查通知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公司”)后来到灵川县八里街农产品批发市场108-24(地号36#108H24),执法人员表明身份扫码入企,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告知了当事人的相关权利,对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展生产安全个案检查。 经查明: 行政相对人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50323330773479W),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许可证证号为桂交运管许可字桂4503235117,法定代表人为杨鹏程,职务为总经理,身份证号为452324198307132614。 2024年10月7日18时50分许,驾驶员秦杰驾驶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C75378、桂H1871重型自卸半挂车,装载货物为石灰,由桂林市全州县前往贺州市,途径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桃川镇与横穿马路的85岁老人发生刮碰,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5年10月8日17时左右死亡。秦杰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属于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经检查发现: 一是“鹏程公司”未设置有车辆动态专职监控人员。 二是“鹏程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公司有6名管理人员,实际只有法人杨鹏程、安全管理人员刘子新与公司签订过《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即《安全生产责任状》,其它4人未落实到位。发现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灵川县鹏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20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9
2
粤湛雷交罚﹝2025﹞04321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伍佰元整
5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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