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天仁物资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世广 | 注册资本:20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012703931426U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许一路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3
(2022)苏1012民初221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苏港和运输有限公司
曹**,扬州江都区天仁物资有限公司,曹**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2
2019-02-25
(2019)苏1012民初659号
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江都区天仁物资有限公司,姜**,刘**,曹**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26
2019-03-05
(2019)苏1012民初659号
保证合同纠纷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江都区天仁物资有限公司、姜**等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9417.8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扬江市监处罚〔2026〕00011号
被抽样重载柴油机油为当事人于2023年12月购进该批次重载柴油机油6瓶,进价为55元/瓶,售价为70元/瓶,同批次重载柴油机油已销售完毕,店内已无库存。货值金额共计420元,违法所得共计90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条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五条 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450元、没收金额为:90元
450.00元
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