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食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安泽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4MA2KEULHX0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701号L6层L6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上市监处罚〔2025〕312号
经查明,当事人主营餐饮服务,店铺招牌为“CHIC 1699 远洋私厨”。投诉举报人于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分三次在当事人处用餐,先后消费了13瓶“奔富407”红酒,价款共计16887元。2025年1月17日,举报人将剩余10瓶奔富407带到我局,其中4瓶奔富407瓶身均贴有中文标签,标签显示经销商为博腾(珠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并标注“生产日期:见瓶身(年/月/日)”,但瓶身均未按要求标注生产日期,扫描瓶口溯源码,查询结果为依法拍卖无主物品;另有6瓶奔富407,瓶身无中文标签。以上10瓶涉案红酒经当事人确认为店铺销售,但举报人消费的剩余3瓶红酒因已无实物,通过视频无法确认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索证索票资料显示,其采购的“奔富407”红酒中,有6瓶瓶身无中文标签的“奔富407”红酒(被举报人买走)供应商为康派缇(厦门)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其提供了供货商资质、采购凭证,采购单价为每瓶1076元,但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报关单等材料;另4瓶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奔富407”红酒(被举报人买走),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不能证明采购来源。当事人销售的“奔富407”红酒售价每瓶1299元,故货值金额为12990元,违法所得12990元。
当事人在餐饮服务中将无生产日期及无中文标签的红酒销售给投诉举报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12990元;2.罚款12990元。
12990.00元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