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嘉百旺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平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16MA05QWD2XL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胡北小镇12-2-1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滨处罚〔2024〕344号
经查,当事人从天津市津南区宏禄鑫达日用百货批发部购进1瓶力士柔亮洗发乳(水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润丝滑)(皖妆20160002、净含量:200ml、限期使用日期:20210317)、购进价13元/瓶、销售价15元/瓶。2023年11月30日,当事人销售1瓶上述力士柔亮洗发乳(水润丝滑)(净含量:200ml、限期使用日期:20210317),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购进上述化妆品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4年4月12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时,当事人提供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未能提供进货票、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为15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元;3.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