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丹迪兰美容养生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姗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22MA747BRE8L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洪水镇中心广场步行街5幢E栋22号-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市监罚〔2026〕17号
2026年4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杨文清、吕琴霞对民乐县丹迪兰美容养生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场所放置的藏艾植萃养护套组(藏艾油净含量:10ml*6支;藏艾油净含量:20ml*1支)共4盒,限用日期为20260301;媛康美植本秀丽套(媛康美精致精油净含量:30mlX2;媛康美精致霜净含量30gX2;媛康美精粹润养膏3gX3粒)共1盒,限用日期20251114;上述化妆品共计2个品种5盒均已超过使用期限。执法人员将上述产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涉嫌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
对民乐县丹迪兰美容养生馆进行了:
1.罚款:金额2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上述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个品种5盒;;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000.00元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