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镇赉镇安琪蔬菜水果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立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821MA159P211E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镇团结东路北一排一栋(东郊小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处罚〔2025〕17号
经询问调查,镇赉县镇赉镇安琪蔬菜水果食品店当事人辛立彬承认确有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事实。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用于贸易结算,属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方可使用。该店去年购进了该电子秤后,用于称量其店内销售的散装食品等。至检查发现时止,当事人使用的计量器具电子秤未送相关检验机构检定取得有效检定证书。
2024年12月26日,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镇赉县镇赉镇安琪蔬菜水果食品店经营者辛立彬使用未经检定的的计量器具。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建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800.00元。
800.00元
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