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MA0N09JF60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马场窑沟社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7-29
(2019)内06民终89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郑**
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07-29
承揽合同纠纷
郑**
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01
2020-01-08
(2019)内民申4440号
承揽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贾**与郑**承揽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2-03
2019-12-10
(2019)内0602执2558号
承揽合同纠纷
郑**申请执行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9-10-22
2019-05-31
(2019)内0602民初29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环罚﹝2025﹞1-4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督电子督办平台反馈线索,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6日对鄂尔多斯市金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2025年4月12日在线监测数据存在超标现象,其中二氧化硫超标倍数为0.103(浓度为165.5毫克/立方米,标准150毫克/立方米)。
处罚金额壹拾万零壹仟零叁拾元
10103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09
2
鄂环罚﹝2024﹞1-26号
擅自在砖厂全封闭料棚西北侧平台处露天堆放煤矸石长9.5米、宽3米,在斜坡处露天堆放煤矸石长9.6米、宽5.3米,两处合计露天堆放煤矸石79.38平方米,未采取密闭、覆盖等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金额1万元
1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