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科琪农资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921MA5NCRPL7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容县容州镇大明村大旺塘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容农(肥料)罚[2024]2号
根据有关证据和线索,2024年3月7日,容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黄明达、涂建珍等人来到位于容县容州镇大明村大旺塘的容县科琪农资店开展农资检查,经向当事人负责人卢梅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其检查内容后,依法对其农资店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检查时在其店铺靠后中间位置发现有“高钙硼锌铁镁肥”2袋,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共45包。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当事人提供进货与销售票据,当事人提供了进货票据1份(票号1002601)和销售票据一份(票号0004529),根据销售票据反映及询问卢梅,该份票据与容县俊耀农资经营部的进货票据为同联票据(票号0004529),卢梅也确认了执法人员从容县俊耀农资经营部查获的“高钙硼锌铁镁肥”是其农资店提供的肥料产品,并对该肥料进行了确认(该肥料产品外袋上标注备案号:WLSRAH 2020-00042,标称生产厂商:安徽·岳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包装上标称生产厂商:安徽·岳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标注登记证号: 农肥临字10493号;执行标准:Q/YTT01-2016 ,有效含量:S≥12%,MgO≥8%,B、Z、Fe 各≥1%,总量≥3%;Ca、Mg、Cu适量;内包装规格:800g/包;生产日期: 2023年7月8日)。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的规定。本案查获的“高钙硼锌铁镁肥”,不属于所列举的16种免予登记的产品之一,该肥料属于应当登记而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执法人员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查询登记证号“农肥临字10493号”未能查到的相关信息,同时查询备案号:WLSRAH2020-00042,查询到的生产厂商是“岳西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标称生产厂商“安徽·岳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一致。
容县科琪农资店销售“高钙硼锌铁镁肥”的行为,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理制度,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肥料生产者生产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备案”的规定, 当事人涉嫌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予以立案查处。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同时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违法行为: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违法情节:较轻;认定标准:货值金额五千元以下的?;处罚内容: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高钙硼锌铁镁肥,并对本案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警告。
二、 没收违法所得肆仟陆佰贰拾元整 (¥4620.00元)。
三、 处违法所得肆仟陆佰贰拾元(¥4620.00元)的0.8倍罚款,即罚款叁仟陆佰玖拾陆元整(¥3696.00元)。
四、 以上罚没款合计捌仟叁佰壹拾陆元整(¥8316.00元)。
3696.00元
容县农业农村局
2024-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