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润仁和医药连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仁悦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毳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703MA1C1GFG5M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新建社区兴林小区住宅楼21号楼108室1层商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岔市监处罚﹝2023﹞12号
经查明:2023年7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行为:1、处方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生产批号:T30025,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开架销售并存放于非处方药品区;2、九华痔疮栓(生产批号:02230205,生产厂家: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血塞通滴丸(生产批号:221125,生产厂家: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温度储存条件储存(密闭,置阴凉干燥处);3、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生产批号:122203171,生产厂家: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未对员工开展培训,本局于2023年7月24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随货同行单、销售记录,涉案药品甘精胰岛素注射液共销售1盒,销售价格50.50元,该案案值50.50元,违法所得50.50元。2023年9月8日案件调查终结。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明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资格;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情况;4.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情况;5.对当事人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情况;6.对当事人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确认;7.2023年7月18日拍摄的2023年7月7日销售的药品甘精胰岛素注射液销售记录照片,证明当日销售甘精胰岛素注射液情况; 8.2023年7月18日拍摄的德润仁和医药连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出库单照片,证明该药店购进的该批次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的数量;9.案件来源登记表,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以上证据材料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经当事人、相关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可以证明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药品经营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就本案而言,当事人无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节,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应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0.50元。
0.00元
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