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源泰兽药有限公司正学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亚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591586882P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正学东路1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农(兽药)罚﹝2024﹞第000029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低聚木糖SJMT-001”依法应当按假兽药处理,当事人经营假兽药的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低聚木糖SJMT-001”8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3.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银行宁海县支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没收违法经营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低聚木糖SJMT-001”8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3.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玖仟玖佰元整(¥9,900.00)
7500.00元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4-07-15
2
宁农(兽药)罚决字﹝2023﹞第00002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7月13日,宁海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兽药产品“卡巴匹林钙粉”进行质量监督抽检。经调查,该“卡巴匹林钙粉”为劣兽药,当事人存在经营劣兽药的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财物“卡巴匹林钙粉”24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零贰元整(¥602.00);3.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1,680.00);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贰元整(¥2,282.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银行宁海县支行缴纳。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没收违法财物“卡巴匹林钙粉”24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零贰元整(¥602.00);3.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1,680.00);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贰元整(¥2,282.00)
1680.00元
宁海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