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学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轩华丽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1MA06AM9D0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小南河家居广场F2-F6商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4-04
(2023)津01民终2487号
劳动争议
李**
天津学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2-07
(2022)津0111民初10368号
劳动争议
天津学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3
2022-11-30
(2022)津0111民初10368号
劳动争议
天津学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青市监武减处〔2023〕133号
经查,1、当事人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事实。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在5月初至6月23日之间开办晚托班同时为学生提供晚餐,在7月20日至7月28日开办早托班为学生提供午餐。因此,应认定当事人有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据当事人所述,因每天就餐的学生人数不固定,当事人无法提供就餐记录,当事人称每天就餐学生十多人,收费标准为10元每人,故当事人违法所得及货值金额均无法计算,但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2、当事人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加工的事实。经询问当事人,过期产品的主要用途为制作鸡腿和炖肉、炒肉菜。当事人称涉案产品酱油使他们将其它产品倒入这瓶里的,实际没有过期,因当事人没有注意该产品瓶体上的生产日期已超过保质期,因此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当事人未能提供更多证据,对于当事人所述情况无法核实,因此,应认定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加工,当事人违法所得及货值金额均无法计算。
罚款人民币4000元
4000.00元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