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利军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力 | 注册资本:3.5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581MA84MUBE12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通化市梅河口市河南街7095-4740/3-009/115 1-11(光明街道松江市场南侧第一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市监行处罚字﹝2025﹞62号
梅河口市利军药店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营过期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综上所诉,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涉案产品83只,违法所得3元;3.罚款1000元;合计罚没款1003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