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集州街道瑞阳乐购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鹏 | 注册资本:1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1922MABQEL450T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路186、188、190、192、194、19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江市监处罚〔2025〕168号
经查,2025年3月20日,当事人以5.60元/包的价格从四川鑫金隆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购进鑫雅洁闪电熊纸碗(550mL,38+2只装,2023年07月06日)6包,进购金额为33.60元,销售价为10.11元/包。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产品时,仅保留了供货商资质与进货票据,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2025年7月31日,在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纸碗进行了监督抽查。2025年10月29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F/2025080413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抗压强度项目不符合GB/T 27591-2011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5年10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论告知书》(巴市监市抽【2025】023号)和《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F/20250804131),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未对此次抽样检验提出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截止《检验报告》送达时,被抽检批次纸碗售出2包(监督抽查抽样1包),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发现被抽检批次纸碗4包,本案货值金额为60.66元,违法所得为9.02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n1、没收不合格的鑫雅洁闪电熊纸碗(550mL,38+2只装,2023年07月06日)4包;\n2、处罚款71.27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02元,罚没款合计80.29元。
71.27元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8
2
巴南市监处〔2024〕51192224000338号
2023年8月16日,当事人在成都升红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处采购了3盒商品名称为“紫鼠水彩笔!2392-18”的水彩笔,当事人以5.7元/盒的价格支付17.1元,能够提供成都升红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成都升红升文具出货单》。至2024年1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以10元/盒的价格于2023年9月10日和2023年10月12日分别售出1盒上述所说水彩笔(含抽检所购1盒),销售金额20元,共获利2.9元。经抽样检验,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项目不符合GB 21027-2020标准要求,依据SCSG-ZY-232-2023《四川省学生文具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罚款0.0042万元
42.00元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2
3
巴南市监处〔2023〕51192223000318号
2023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投诉人电话举报,称其在2023年6月11日于瑞阳乐购超市购买到超过保质期的达利园可比克连包薯片,并提供该超市的购买小票。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的当日对南江县瑞阳乐购超市开展监督检查,并于该超市内促销区货柜上发现1提(4包)超过保质期的达利园可比克连包薯片。2023年6月13日,执法人员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从立案至今,调查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同时提取了相关证据,当事人也提交相关证据。本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没收违法所得0.00198万元,罚款1.5000万元
15000.00元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