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南环加油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振岭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5934452581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春水街道谷水路东段路南03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1424环罚决字﹝2024﹞24号
我局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委托河南开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你单位进行了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河南开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你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现场检测,发现你站一项检测结果不合格,密闭性检测结果,初 始压力:500Pa 标准压力限值:476Pa 修正压力限值:476Pa 密闭性不符合《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G-2020)中的限值要求,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我局于 2024 年 05 月 15 日委托河南开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你单位进行了油气回收系统检测,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河南开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你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现场检测,发现你站一项检测结果不合格,密闭性检测结果,初始压力:500Pa 标准压力限值:476Pa 修正压力限值:476Pa 密闭性不符合《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G-2020)中的限值要求,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罚款3.2万元。
32000.00元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柘城分局
2024-0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