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郭晓丽中医综合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晓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3MACA7Y0W0Y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城区街道吉祥花园A区15号商厅11号、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元市监处罚〔2023〕92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自行设计制作发布了医疗广告(广告内容是“师承名医,运用传统经方。主治:内科:失眠、眩晕、焦虑、心悸。儿科小儿感冒咳嗽。妇科病白带异常、月经不调、月经过多、月经过少、闭经、更年期综合症。经常性腹泻、便秘。各种癌症、肿瘤术后、放疗、化疗后及新冠阳性后虚弱性调理以及内科杂病”),在店外LED屏滚动播出,向店外过往公众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发布的费用低且无法计算,当事人未发布前没有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也未获得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社会危害后果轻微的,可以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应减轻处罚。
罚款人民币 10000元。
10000.0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