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21693624237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笛扬路746号4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柯卫公罚﹝2024﹞13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柯卫公罚〔2024〕138号 案件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陈某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供顾客使用的1种用品用具(棉织品)进行保洁,数量为11件,于2024年8月23日被我局查获,2024年8月28日回访复查,当事人已及时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开户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账号:396*****78429,地址:柯桥街道瓜渚路299号,缴款时请随带本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对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4-10-17
2
绍柯卫公罚﹝2024﹞11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柯卫公罚〔2024〕115号 案件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被处罚人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陆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6月26日,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供顾客使用的1种用品用具(茶杯)进行消毒,数量为18件。2024年07月01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检查,当事人已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开户行:中国银行柯桥支行,账号:396*****78429,地址:柯桥街道瓜渚路299号,缴款时请随带本决定书)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4年08月09日
对绍兴市柯桥区旺得福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200元;
200.00元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4-08-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