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牛春雨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6007552191664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二庄科行政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4
(2025)陕0602民初102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蔡**,蔡*
韩**,刘**,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2
2024-12-12
(2024)陕0602民初90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拓**
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3
2024-12-04
(2024)陕0602民初874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新区支公司,白**,姬**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4
2024-09-20
(2024)陕0602民初71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拓**,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杜**,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6
(2024)陕0602民初559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王**
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丁*,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谢**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6
2024-07-16
(2024)陕06民终1166号
保险纠纷
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06-24
(2024)陕0602民初352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马**,朱*,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8
2024-05-07
(2024)陕0602民初1895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北大街营销服务部
杜**,常**,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9
2024-04-09
(2024)陕0602民初1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刘**
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20
(2024)陕0602民初12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樊**,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2-06
2025-09-01
(2025)陕0602民初241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牛**;太平某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中国某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1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12-25
2025-12-17
(2025)陕06民终16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牛春雨;李延军;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5-08-16
2025-06-17
(2025)陕0622执恢92号
追偿权纠纷
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与延川华海石油器材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王**等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12-28
2024-05-09
(2024)陕0602民初1895号
追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公司北大街营销服务部与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常XX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49.00元
民事案件
5
2024-10-15
2024-01-29
(2023)陕0602执3596号
合同纠纷
缑*与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4-10-12
2024-09-24
(2024)陕0602执158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与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4-10-12
2024-10-09
(2024)陕0602执3487号
合同纠纷
高*、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4-08-10
2024-06-04
(2023)陕0602执恢10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魏**与叶**、延安市神州(集团)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4-01-10
2023-12-11
(2023)陕0602民初915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支付鉴定费2280元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4079.17元
民事案件
10
2024-01-10
2023-12-11
(2023)陕0602民初91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支付鉴定费2280元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1347.9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区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范围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不具备特种设备使用、充装、组装相关资质。自2024年11月开始,当事人将公司出租车淘汰的车载气瓶进行改装使用,该批气瓶为2012年8月制造,属于钢质内胆玻璃纤维环向缠绕气瓶,容积65L,试验压力30Mpa,充装介质为CNG(天然气),使用年限8年,案发时已超出法定使用期限,属于已报废特种设备。
当事人在未取得任何许可、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延安五金市场采购钢管、阀门等配件,雇佣安装工人将96个报废气瓶进行并联组装,形成气体充装及供气设备,用于为公司1000平方米区域的燃气设备进行供气。该设备自2024年11月投入使用至案发,仅在冬季供热使用,累计使用时长6个月,日均用气量200方,累计使用天然气3.6万方,涉及用气费用6.48万元。
当事人使用上述报废气瓶组装的特种设备,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经过专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验收的情况下,无设备购买票据、无运行使用记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气源由延安晔海工贸有限公司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产品经销公司采购并运输至当事人处。案发前,当事人未被其他执法部门查处或处罚。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当事人现场使用报废气瓶组装供气设备、设备安装及使用的客观事实;
证据二、?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承认使用已报废特种设备、组装气瓶组、未办理使用登记、供气规模及使用时长等全部违法事实;
证据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及不具备特种设备使用资质的事实;
证据四、?法定代表人牛春雨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
证据五、?被询问人杨权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材料,证明被询问人身份及受委托接受调查的事实;
证据六、?延区监特令〔2026〕15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延区市监强制〔2026〕4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设施清单,证明本局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来源合法、客观真实、相互关联,足以认定违法事实。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涉案已报废特种设备(车载气瓶组);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30000.00元
-
2026-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