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明城镇状元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永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284MA15MXBDX6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磐石市明城镇名城花园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磐市监食处字〔2023〕39号
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03月14日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2019年3月14日办理了营业执照,涉案物品的具体情况为品名:乐华菠萝果粒面包;产品标准号:GB/T 2098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34031120793;产地:安徽省蚌埠市;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2日;保质期为5个月,保质期至:2023年4月12日,共2袋,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提供了乐华菠萝果粒面包的进货票据,提供了乐华菠萝果粒面包供货方磐石市明城镇铭荧达宇食品商店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3月19日在磐石市明城镇铭荧达宇食品商店以每个2.5元的价格购进2个乐华菠萝果粒面包,并在磐石市明城镇状元超市以每个3元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并未售出乐华菠萝果粒面包,剩余乐华菠萝果粒面包2袋。
本案对照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2023年5月29日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关涛、张明健对磐石市明城镇名城花园的磐石市明城镇状元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位于门口面包区货架上有产品名称为“乐华菠萝果粒面包”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12日,保质期为5个月,产地:安徽省蚌埠市,产品标准代号:GB/T 2098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34031120793,共2袋。现场已下达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场所/设施/财务清单,编号:磐市监食清明字[2023]003号;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编号:磐市监食强明字[2023]003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有效期的食品”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根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登记、备案机关吊销登记证、备案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涉案物品。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