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紫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大超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9MA6195HL1D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59号4-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23
(2024)渝0229行审6号
行政处罚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紫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城口县人民法院
2
2022-12-21
(2022)渝0229民初2068号
合同纠纷
四川青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
重庆紫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城口县人民法院
3
2022-12-20
(2022)渝0229民初2068号
合同纠纷
四川青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
重庆紫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城口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城口市监处字(2023)9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6月1日正式进入城口县高坪坎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并开展物业服务,该物业服务项目由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标,你单位中标,中标价格即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住宅0.6元/㎡/月,商铺2.5元/㎡/月,车位60元/个/月。城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当事人签订了《城口县高坪坎片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书》,该合同第五条约定了物业服务费用为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当事人在物业服务收费时收取了除上述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外,还向住宅住户收取了15元/月.户的能耗费,目前已收取的能耗费实收金额为139217元。当事人收取上述能耗费没有在物业缴费区域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责令改正,罚款,其他
3000.00元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