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知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金辽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0MA4KYT7X1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道徐东大街西侧联发九都国际7栋709室-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市监处罚〔2025〕560号
经查,2025年9月22日14时00分至18时00分,武汉知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抖音平台光合王国饮品旗舰店,通过网上直播宣传一款名为“山药苹果四神汤”的产品。直播台词中涉及的“小宝宝一岁以上的,平时瘦瘦的,晚上睡觉翻来覆去睡不好的,肚子容易堆着的就不要错过我们家的四神汤了”等内容,暗含该产品具有助眠和助消化的保健功能。该产品包装袋未标注相关功效,无保健品标识,且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涉案产品属普通食品,当事人通过线上推广,宣传保健功效,吸引消费者关注,进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经核查,产品进货价每件约为6.78元,直播期间在线观看人数336人,成交25人、27件,成交额778元。
该广告是当事人委托咸宁一家名为“咸宁市光合王国科技有限公司”(移送具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制作,该广告公司负责直播文案创作、直播视频制作和直播台词撰写。制作费用1000元整。
截至2025年11月3日,当事人已完成联系广告制作方修改直播话术,在公司内部组织教育培训等整改内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3500元。
3500.00元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