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喜地供应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伟忠 | 注册资本:2.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2MAEMUHB88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金山大道185号欧亚广场20层7号-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东市监处罚〔2026〕698号
经查,当事人委托江西高美高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DHA山药南瓜小米糊、/、160克(20克×8袋)/盒、2026-02-02、/)经抽检,抽检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抽检结果无异议。上述产品标签载明配料表显示有“二十二碳六烯酸(DHA)、”,经检测未检出,配料表与产品不一致。
上述产品共委托生产500盒,进货价17.73元/盒,进货金额8865元;销售500盒,销售价格19.33元/盒,销售金额9665元,收到不合格检测报告后,召回并退回生产商销毁10盒,货值9665元,获利784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已经依法退赔的款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没收,但应当计入违法所得。”故违法所得共计8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784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784元。
5000.00元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