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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沛勇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057517852X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8号楼营销中心一楼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4
(2024)粤0106立185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24-09-29
(2024)桂0102民初50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黄**,覃**,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1-03-12
(2020)桂01民终1279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赖**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3-12
(2020)桂01民终1279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赖**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3-12
(2020)桂01民终1279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
南宁市中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10
(2024)桂0102民初50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睿哲;覃雯意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5-01-03
(2024)桂0102民初50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黄睿哲;覃雯意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4-08-13
(2024)桂0102民初50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黄睿哲;覃雯意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4-25
2017-03-20
(2016)桂0103执4252号
民间借贷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06-03
2016-03-10
(2015)青民一初字第348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3-10
2016-03-10
(2015)青民一初字第348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1-27
2016-01-27
(2015)青民一初字第348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朱*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2-02
2015-12-02
(2015)青民一初字第350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青市监处罚〔2023〕650号
2021年4月23日当事人取得龙光君御华府翰林10、11号楼住宅部分的南房预字(2021)第182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项目名称:龙光君御华府翰林,预售项目地址:长湖路56号龙光君御华府翰林,开发企业名称:南宁市龙光骏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6月24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2月17日、2022年5月7日、2023年6月2日分别取得其它部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2021年3月15日起,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龙光君御华府翰林”、微信公众号“南宁龙光君御华府翰林”推文、营销中心展厅店堂广告等形式,对上述商品房进行宣传,详情如下: (一)“龙光君御华府翰林” “南宁龙光君御华府翰林”推文。当事人自认在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曾发布过布动态推文宣龙光君御华府翰林二期项目的内容,但案发前已经进行撤除、撤换或删除;对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微信小程序“龙光君御华府翰林”、微信公众号“南宁龙光君御华府翰林”推文截图,及证明内容:1.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广告;2.广告内容“到访送20元彩票,最高可刮出20万元大奖”“到访即可获得一张彩票”等,我局予以采信。 (二)当事人龙光君御华府翰林项目营销中心大堂展厅宣传牌上宣传有 “青秀第一代富人区”、“保值增值 随时可抵押变现”;在营销中心展厅往里靠茶水吧台处有一 “龙光君御华府二期 翰林”落地大广告牌,宣传有“青秀芯 航洋旁 双名校 价值天花板”、“青秀区最醇熟的高端居住区”、“君御华府二期为目前区域内唯一在售新品”,并列举了“裕丰英伦 建成年代2010年最新成交单价15505元”“信地伴云居 建成年代2012年最新成交单价16467元”“蓝山上城 建成年代2010年最新成交单价13893元”“保利凤翔花园 建成年代2009年最新成交单价16003元”“龙光君御华府一期 建成年代2015年最新成交单价18368元”等内容;展厅至二楼样板间楼梯处墙面广告宣传牌宣传有“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推窗观东盟千万级商贸交流 与国际接轨,掌握一手经济资源”、“会展航洋城 南宁都市白领消费聚集地,新潮美食打卡第一站”;营销中心展厅大堂处楼盘沙盘上展示有“广西地产力量榜2021年品质人居典范楼盘” 、“2021年度南宁热门楼盘 龙光君御华府翰林”、“2021年第二届春季线上房交会2021年广西必买品智好房龙光君御华府翰林”、 “2021年度南宁新贵心选楼盘龙光君御华府翰林”、“2022都市主流人气楼盘大奖 龙光君御华府翰林”等荣誉牌匾。 (三)上述店堂广告由当事人自行设计排版,后委托制作单位制作并安装,制作、安装费用共计488.4元。微信小程序、公众号推文及有关日常维护由当事人内部人员发布及管理,未产生广告费用。2023年10月9日,当事人已经将上述广告进行撤除、撤换或删除。当事人提供了“广西地产力量榜2021年品质人居典范楼盘” 、“2021年度南宁热门楼盘 龙光君御华府翰林”、“2021年第二届春季线上房交会2021年广西必买品智好房龙光君御华府翰林”、“2021年度南宁新贵心选楼盘龙光君御华府翰林 ”、“2022都市主流人气楼盘大奖 龙光君御华府翰林”等荣誉牌匾的来源证据,且牌匾的内容均示明荣誉的出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上缴国库。
20000.00元
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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