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云雷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00MA0JWAUD3P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清远街南侧B区3号商铺2层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9-09
(2022)沪01民终7956号
联营合同纠纷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2-11
(2021)沪0112民初48277号
联营合同纠纷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3
2021-03-12
租赁合同纠纷
田*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4
2021-03-09
(2021)晋0213民初809号
租赁合同纠纷
郑**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5
2021-03-09
租赁合同纠纷
郑**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6
2020-07-30
(2020)晋0213民初1205号
租赁合同纠纷
刘**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7
2020-07-30
租赁合同纠纷
刘**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8
2020-07-24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城区蜜语芝间甜品店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9
2020-06-03
(2020)沪01民终506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9-08-19
(2018)沪0115民初84406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7
2020-12-14
(2020)晋0213执3251号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申请执行人赵**与被执行人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14
2020-08-10
(2020)晋0213民初120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刘**与被告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08
2020-08-06
(2020)晋0213民初2503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赵**与被告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08
2020-07-24
(2020)晋0213民初253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大同市城区蜜语芝间甜品店与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03
2020-06-24
(2020)沪01民终506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07-09
2019-01-28
(2018)沪0115民初84406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7-09
2019-11-07
(2018)沪0115民初84406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9-11-21
2019-03-18
(2019)晋0213民初67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刘*与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1-14
2019-06-18
(2019)晋0213执920号
金钱给付纠纷
申请执行人山西锐艺成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金钱给付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19-07-03
2019-05-06
(2019)沪01民辖终66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大同市龙德会展服务有限公司诉上海源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671号
经调查,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含以上)未进行年报公示。经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核查了报税情况异常。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当事人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开展经营活动等的实事,当事人也未在登记机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歇业备案,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实事;属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9-2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0-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