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戚国锋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0MA462DQL3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东路与通达八路交叉口东南角传化公路港A座53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邵**
祁**,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商丘交运集团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蒙城县人民法院
2
2024-08-23
(2024)豫14民终36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赵**,王**,王**,王**,朱**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5-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4
2024-01-31
借款合同纠纷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5
2023-06-16
(2023)鲁1723民初140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张**,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成武县人民法院
6
2023-06-15
(2023)豫0185民初32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梁**
张*,河南鑫营物流有限公司,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7
2023-05-30
(2023)鲁1723民初140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张**,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
成武县人民法院
8
2023-01-05
(2023)豫0185民初725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河南鑫营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1
2023-07-27
(2023)鲁1723民初140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张**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866.4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汴通交简罚字﹝2026﹞第0500031号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豫N05B7D、豫NZB2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区故意采取首尾紧随方式逃避监测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对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豫N05B7D、豫NZB20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处于罚款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通许县交通运输局
2026-05-22
2
新交执伊霍(2026)0008号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依据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处以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霍城执法大队
2026-03-26
3
新交执伊霍(2026)0009号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大件运输车辆及装载物品情况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行为,其行为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依据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处以罚款2500元
2500.00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伊犁执法支队霍城执法大队
2026-03-26
4
豫牟交罚字[2026]260016
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罚款100元
100.00元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5
5
阜宁交路执﹝2025﹞1326号
2025年08月26日14时27分,当事人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的车辆豫NS8201(黄)运输途经 G343 线 K162+500(阜宁方向),因违法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系统抓拍,该车为6轴载货汽车豫NS8201(黄)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5.65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及设备检定报告,该货车动态监测设施整车总重量的准确度等级为 5 级,整车总重量的最大误差为±2.5%,扣除误差后豫NS8201(黄)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2.86吨,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6轴车辆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最终认定豫NS8201(黄)货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86吨。经调查核实,该车车辆所有人为: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案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
1050.00元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6
内交综执(九)06简罚(2025)087号
2025年11月06日15时40分,执法人员吉日格力根(05000017050)、强弓(05000017098)在检查中发现,在山东至察哈尔右翼前期-方向,S24兴巴高速土贵乌拉东收费站,商丘市德泽物流有限公司所拥有牵引车豫N57A1D(挂车号:鲁KFL68超)涉嫌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行驶。
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20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11-06
7
绍路政罚〔2023〕00J53
2023年11月11日20时30分,蒋治康驾驶车号为豫NT7007货车载运电器从绍兴上虞驶往江西南昌,行经S24绍诸高速上虞道墟收费站时,经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引导至停车场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高度4.3米,车货总宽度3.6米,车货总长度24.55米,载运的货物可解体。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6
8
甬路政罚〔2023〕21J346
2023年9月7日,象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沈志业、郑海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7月10日18时1分,豫NJ2251在G527(象义线)茅洋方向K6+400涉嫌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人民币伍佰肆拾叁元整。
543.00元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