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好易佳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寿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1300MA4YBYDF3H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上排黄屋路十六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烟立﹝2026﹞第102号
2026年05月24日11时00分,我局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执法检查,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对位于惠州市惠城区上排黄屋路十六号的“惠城区好易佳便利店”(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涉嫌违法经营卷烟红双喜(硬)0.2条、MEVIUS(硬MENTHOL OPTION 5 关税未付 免税专卖版)0.1条、荷花(硬双中支 中国税收未缴专供出口 免税版)0.1条等共6个品种规格合计0.7条(以上涉案卷烟条盒上的32位激光码非“惠城区好易佳便利店”的专属条码)。其中红双喜(硬)0.2条共计1个品种0.2条卷烟条盒上未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当事人黄寿其在现场无法提供购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为了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经报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上述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一、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处以违法销售总额人民币180.49元28%的罚款, 即罚款人民币50.53元,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二、没收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烟草专卖品、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1个品种共计0.2条。
50.53元
广东省惠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6-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