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茂井镇王惠腾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惠腾 | 注册资本:0.0001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8MA6G6PQ76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罗甸县茂井镇高里村四组2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罗市监处罚〔2026〕50号
经查明,2026年1月22日当天,罗甸县茂井镇王惠腾副食店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1.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122克,生产日期:20250302,保质期至:20250901,数量5盒,销售价5元/盒;2.康师傅小米椒泡椒牛肉面,净含量:55克,生产日期:20250719,保质期至:20260118,数量2袋,销售价3元/袋;3.康师傅麻辣排骨面,净含量:105克,生产日期:20250711,保质期至:20260110,数量2袋,销售价3元/袋;4.康师傅老母鸡汤面,净含量:105克,生产日期:20250711,保质期至:20260110,数量2袋,销售价3元/袋。截止执法人员检查当天: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已超过保质期143天;康师傅小米椒泡椒牛肉面已超过保质期4天;康师傅麻辣排骨面已超过保质期22天;康师傅老母鸡汤面已超过保质期22天。
由于当事人经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未建立健全销售台账,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销售价格计算,货值金额为43元。
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方资质以及索取相关票据,故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
1、没收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个品种共11袋(盒);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3、警告。
1000.00元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9-08-14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