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喜旺食品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兰云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3MA5NWG3X47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商贸市场F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鹿寨市监处罚〔2024〕324号
经查实,上述“伍仁甜肉月饼”是当事人2024年9月19日从金秀县桐木镇永香食品厂购进的,购进数量是180个,购进价格是0.8元/个,购进金额144元;上述“伍仁什锦月饼” 也是当事人2024年9月19日从金秀县桐木镇永香食品厂购进的,购进数量是240个,购进价格是0.8元/个,购进金额192元;上述月饼标签上的配料表中标注只含有花生仁、芝麻仁两种果仁,没有五种果仁。至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9月24日检查时:上述“伍仁甜肉月饼”销售了108个,余下72个被我局扣押,销售价格为2元/个,销售金额为216元;上述“伍仁什锦月饼”销售了152个,余下88个被我局扣押,销售价格为:1.5元/个,销售金额为228元。当事人经营的上述涉案月饼货值金额共720元,当事人销售上述涉案月饼,共获得销售收入444元。
另查明,在案发之前,当事人没有因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受到过行政处罚的情况。
1、没收上述72个“伍仁甜肉月饼”、88个“伍仁什锦月饼”。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4元。
3、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