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温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欣 | 注册资本:4324.7229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24720168231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中央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8-12
(2019)内0724民初94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内蒙古鄂温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2
2019-05-20
(2019)内0724民初944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内蒙古鄂温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顾问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30
2019-11-05
(2019)内0724民初944号
内蒙古鄂温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4-30
2020-03-19
(2020)内07民终205号
内蒙古鄂温克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温克族自治旗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市监处罚﹝2025﹞Z14号
当事人2月20日生产经营肘花(酱卤肉制品自制)经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2012年第10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共生产4斤肘花(酱卤肉制品自制),其中,2斤被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货值54元,2斤被用来制作3盘农家待客菜,还有部分剩余自己食用了,销售价每盘58元,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68.18元(其中有一盘是折扣价),违法所得共计元222.18元。
1、没收违所得222.18;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
10000.00元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