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陈海群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海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01MABM64JG2Q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旗坡片区库木巴扎社区农产品交易中心蔬菜区A1-18号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市市监质罚〔2023〕199号
当事人销售的1卷燃气专用软管未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个华栋牌中压减压阀具有可调节阀有可调节功能,销售的1个超冠牌液化石油气调压阀具有可调节阀有可调节功能,接头处也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不符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履行进货查验责任。经调查当事人购进了2卷华帝顺源牌燃气具专用胶管、2个华栋牌中压减压阀、3个超冠牌液化石油气调压阀,没有履行进货查验责任。购进的燃气具专用胶管标注的执行标准《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GB2993-2013》,根据标准7.1.2条款中“每件包装内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应至少包含下列适用的内容:h) 软管的贮存期和使用期。”,因此当事人销售的燃气专用软管未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购进的5个中压减压阀应满足《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GB35844-2018》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标准5.2.1.3条款中“调压器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变调压器的设定状态,调压器设定状态的调解部位应被封固。”,5.2.5.4条款中“家用调压器出气口为软管接头时应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因此当事人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具有可调节功能且没有过流切断安全装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当事人以60元/卷购进的燃气专用软管2卷(5米/卷),已销售1卷,货值金额120元,违法所得10元;以20元/个购进华栋牌中压减压阀2个,尚未销售;以5元/个购进超冠牌液化石油气调压阀3个,以7元/个销售了2个,违法所得4元,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进货销售票据,货值金额共计181元,违法所得共14元。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国家标准的燃气相关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行政处罚如下:1、处货值金额1.5倍271.5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14元。
271.50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