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平建阳悠悠同心壹号新零售有限公司云谷瑞云苑分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84MABRNUPQ0N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588号(瑞云苑B地块1#101号铺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潭烟处〔2023〕第044号
2023年8月8日10时1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佩戴执法标志,出示执法检查证件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下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被检查人:陈俊,经营字号:南平市建阳区悠悠同心壹号新零售有限公司云谷瑞云苑分店,经营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大街588号(瑞云苑B地块1#101号店铺位)。执法人员在该场所进店右侧烟柜内查获一批印有“中国关税未付”字样的小盒卷烟,即:84mm阿里山(一带一路细支)壹点伍条、100mm阿里山(魔镜6mg)壹点壹条、100mm阿里山(印象)零点柒条、84mm大华大时代细支壹点叁条、100mm阿里山阳光印象细支烟壹点贰条、84mm阿里山景泰典蓝(蓝莓爆珠)壹点叁条、共计:陆个品种、柒点壹条整。现场负责人陈龙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票据和合法证明。本局专卖执法人员报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在告知现场负责人相关权利义务后对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拍照留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潭烟存通字[2023]第044号)。检查过程中当事人不在经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陈龙配合检查,并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检查过程中未损坏当事人任何财物。检查过程由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我局于2023年8月9日立案,由两名执法人员负责调查此案。
没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烟草专卖品,并按每条卷烟30元处以罚款;决定处罚如下:对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烟草专卖品按每条卷烟30元处以罚款(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烟草专卖品共计7.1条),计人民币贰佰壹拾叁元整(213元)。
30.00元
南平市建阳区烟草专卖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