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旭东 | 注册资本:1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100670423387J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华府万和城15号楼9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6
(2023)宁01民终6119号
返还原物纠纷
查*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2-26
(2023)宁01民终6120号
返还原物纠纷
查**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2-15
(2023)宁01民终6119号
返还原物纠纷
查*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3-12-15
(2023)宁01民终6120号
返还原物纠纷
查**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7-26
(2022)宁0106民初1424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6
2023-07-26
(2022)宁0106民初1424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7
2023-07-18
(2022)宁0106民初1424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8
2023-07-18
(2022)宁0106民初1424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9
2023-01-16
(2022)宁0106民初14243号
返还原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10
2023-01-16
(2022)宁0106民初14244号
返还原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查*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4
2021-12-02
(2021)宁01执2435号之一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16
2021-08-17
(2021)宁0104执2201号
追偿权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1-16
2021-08-20
(2021)宁0104执2140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6-29
2020-09-15
(2020)宁0104民初9308号
保证合同纠纷
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周**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05
2020-04-09
(2020)宁01执213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王*、吕*与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6224.00元
执行案件
6
2020-10-15
2020-08-21
(2020)宁执异2号
其它类型纠纷
刘畅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0-10
2020-03-20
(2020)宁01执142号
安*、智*与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35732.00元
执行案件
8
2020-10-10
2020-03-20
(2020)宁01执137号
不当得利纠纷
陈**与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9628.00元
执行案件
9
2020-10-10
2020-03-20
(2020)宁01执136号
武*与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6819.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0-10-10
2020-03-20
(2020)宁01执141号
王*与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7233.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银金综行罚决字﹝2025﹞第456001号
2024年7月15日,我局接到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昊天大院违规私搭乱建线索的移交函,反映昊天大院项目的西南门、南门的门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扰乱小区居民生产生活秩序,属于“私搭乱建”情形。7月22日,我局满城北街执法中队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到昊天大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昊天大院小区位于满城街以西、福州街以东、惠北巷333号。11月19日,我局邀请银川市勘察测绘院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实测并出具相关图纸,12月2日,我局接到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昊天大院门房有关情况的复函,反映截至2018年6月规划许可手续办理事项划转至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前,宁夏昊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南、北两处门房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当事人存在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1、责令当事人立即拆除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即昊天大院小区西南门、南门的门房;2、处建设工程造价玖万叁仟叁佰伍拾壹元肆角叁分(¥93351.43)的百分之五即肆仟陆佰陆拾柒元伍角柒分(¥4667.57)的罚款。
4667.57元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2025-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