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纳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宿月红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00MA0KFY8L2E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大庆路山西省煤炭地质115勘查院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09
(2022)晋0213民初151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公司
大同市顺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纳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市纳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平城区人民法院
2
2022-05-09
(2022)晋0213民初151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西省煤炭地质一一五勘查院有限公司
大同市纳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市纳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同市顺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同市监处罚〔2025〕1012号
经调查,当事人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含以上)未进行年报公示。经国家税务总局大同市税务局核查了报税情况异常。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当事人存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开展经营活动等的实事,当事人也未在登记机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歇业备案,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实事;属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应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