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德元升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丽琴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02MA5QF9C10Q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5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玉区卫医罚﹝2025﹞7号
玉林市德元升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机构玉林市德元升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德元升中医诊所自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在玉林市玉州区香莞路53号诊疗场所存在使用未取得中药学专业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陈丹从事吕彪、罗婷婷、严兵等患者中药饮片处方调剂工作的违法行为。
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
22000.00元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5-05-20
2
玉区卫医罚﹝2023﹞26号
玉林市德元升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德元升中医诊所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8月5日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8月5日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2、苏丽琴、岑国猛和甘祝宁等3人的询问笔录; 3、邓日明等8位患者的《档案本》复印件8份;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5、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1份;6、苏丽琴、石祖诒、岑国猛、甘祝宁等4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7、石祖诒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8、岑国猛的《高级康复理疗师证书》复印件1份;9、班少英的《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10、甘祝宁的《保健按摩师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11、黄乐雄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查询打印件1份(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12、黄乐雄开具电子处方复印件5份;13、玉林市德元升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德元升中医诊所诊疗收入说明和岑国猛诊疗收入说明各1份;14、《广西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受理单》复印件1份;15、现场拍摄的照片14张。 你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12000.00元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3-10-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