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伟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5787777891U | 所属地区:北京市 |
| 企业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06-5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6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杜**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11-03
(2023)辽1202民初4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3
2023-09-18
(2023)辽1202民初40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
4
2022-12-13
(2022)苏0191民初5139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2-03-21
(2022)京03民终2372号
劳动争议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杨*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6
2021-12-27
(2021)辽7401民初1964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王**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辽河人民法院
7
2021-10-13
(2021)京0105民初63146号
劳动争议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8
2021-07-20
(2021)京0118民初5566号
合同纠纷
李*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9
2021-06-02
(2021)浙0282民初50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吕**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10
2021-01-14
(2021)京03民终7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中泰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8-16
(2020)京0105民初1855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泰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20-05-1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泰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16-08-28
买卖合同纠纷
王*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04
2023-04-24
(2022)京0105民初16150号
合同纠纷
李*与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19
2022-09-29
(2022)京0118执243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2-05-24
2022-04-29
(2022)京03民终2372号
劳动争议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杨*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2-02-04
2021-10-28
(2021)京0105民初63146号
劳动争议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杨*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58.59元
民事案件
5
2022-02-03
2021-10-28
(2021)京0491民初21500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吕**与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1-27
2021-10-21
(2021)京0118民初5566号
合伙协议纠纷
李*与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30
2021-12-27
(2021)辽7401民初196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王**、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15
2021-06-03
(2021)浙0282民初50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吕**、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4-07
2020-12-30
(2019)京0105民初88858号
合伙协议纠纷
李*与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2669623.83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1-22
2020-08-06
(2020)京0105民初1855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北京兴长信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泰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密市监处罚〔2026〕8号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平台销售产品“费卡华瑞倍瑞苹固体饮料营养粉”过程中发布图文广告配有老年人图片并写有“探望病人,关注血糖 更关心你”字样,销售产品“费卡华瑞倍瑞搏乳剂营养”过程中,发布图文广告写有“身体状态不在线 疲惫乏累 气色差 吸收迟缓 消化慢 恶心反胃 补给难 虚弱无力 免疫差 特殊时期 营养少 就选倍瑞搏”等字样。当事人销售固体饮料过程中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老人、病人、等特定人群。销售食品过程中暗示该食品对“身体状态不在线 疲惫乏累 气色差 吸收迟缓 消化慢 恶心反胃 补给难 虚弱无力 免疫差 特殊时期 营养少”有效果,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依据。上述图文广告为当事人委托第三方个人制作。广告费用为100元/张,共计200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元。
600.00元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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