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云华副食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云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3MA5YHREW4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矮坡村3组21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潼南市监处字(2023)432号
当事人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位于重庆市潼南区群力镇矮坡村3组213号门市从事副食店经营活动。
2023年3月1日,当事人向船山区李三哥食品经营部采购了一箱“君汇香辣香脆肠”(生产厂家:临沂市君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201;保质期:180天,产品标准号:Q/LJL001S,40根/箱)。购进价格为34元/箱,0.85元/根。当事人将上述批次食品放在其副食店内的货架上以1元/根的价格进行销售。
2023年9月18日,当事人向举报人销售上述批次食品2根,获得销售收入2元。
截至2023年9月22日,上述批次食品剩余5根在售,被本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
由于当事人在食品经营活动中未制作销售记录,也未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涉案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具体销售情况无法查实,当事人经营涉案食品数量为7根(2根+5根),即货值金额为7元(1元/根×7根),违法所得为2元(1元/根×2根)。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1200.00元
重庆市潼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