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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玲珑物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迟少波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04MA49FET90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号1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荆掇市监处罚〔2026〕13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4月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2026年6月在玲珑紫悦蓝山开展物业服务活动。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于2026年3月1日任命陈欢为安全总监,负责相应的风险管控;苏金玲为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员6.1-6.26未落实开展实施企业日管控工作制度,安全总监6月的第一周未落实开展实施周排查工作制度,负责人4月-6月未落实开展实施月调度工作制度。...[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对荆门市玲珑物业有限公司电梯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迟少波给予通报批评; 2.对荆门市玲珑物业有限公司电梯安全总监陈欢给予通报批评; 3.对荆门市玲珑物业有限公司电梯安全员苏金玲给予通报批评。
0.00元
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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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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