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武夷(南平)农产品供销有限公司樟湖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建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02MA3514038G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建设中路127号-1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市监处罚﹝2025﹞1125007号
经查明:2025年7月11日,当事人从南平市延平区新叶氏佐料商行进货花生仁1袋﹝每袋24.5KG﹞,进货价格为11.633元/KG。2025年7月12日,当事人收到上述花生仁,并上架销售。销售价格为13.16元/KG。2025年7月22日,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鉴科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花生仁进行抽检。2025年8月15日,本局收到由厦门鉴科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1份,﹝NO:JATF25075253-05﹞,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KOH﹞,标准指标≤3MG/G,实测值8.1MG/G,单项判定不合格。2025年8月19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现场负责人认可报告结果,不要求复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上述涉案食品已全部售出。当事人现场提供了涉案食品的供货凭证及检测报告。据当事人委托代理人陈述,涉案花生仁在进货查验合格后摆上货架。2025年7月8日至7月18日因空调损坏,导致花生仁销售区域温度过高,致使花生仁出现酸价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情况。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供货商的检验报告﹝其显示酸价检测结果为合格﹞以及供货商﹝南平市延平区新叶氏佐料商行﹞的情况说明,故采信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收到上述不合格花生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但无人前来退货退款。依据当事人MIS华铺总部系统-﹝延平樟湖店﹞涉案产品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的销售数据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用农产品﹞、南平新叶氏佐料商行供货凭证,涉案花生仁销售价格为13.16元/KG,共计销售24.5KG。本案货值金额为322.42元,违法所得为322.42元。
1.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22.42元
5000.00元
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