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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金晨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丽英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8107970785XL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暨北路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诸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88号
2024年10月28日,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对诸暨市中普朗廷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诸暨市中普朗廷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使用支付宝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或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或到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给予诸暨市中普朗廷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处罚
15000.00元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06
2
诸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262号
当事人诸暨市中普朗廷大酒店有限公司2023年09月15日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的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诸暨市中普朗廷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给予诸暨市中普朗廷大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处罚
7000.00元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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