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世芹 | 注册资本:211.8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3722322212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迎宾北路(长兴公司办公楼42幢4层4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20
(2020)新42民终14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
撒**,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秦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11-06
(2019)新4223民初2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河子市秦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撒**
沙湾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1
2021-08-24
(2021)新42民终1251号
劳动争议
何**、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20
2020-12-24
(2020)新4223民初1320号
劳动争议
何**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08
2020-12-07
(2020)兵9001民初50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白**与韦**、康**、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4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05
2019-12-11
(2019)新4223民初2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河子市秦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撒**、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967.57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27
2020-05-27
(2019)新4223民初3336号
库丽森·努尔哈布力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27
2020-05-27
(2019)新4223民初3348号
切尔牙孜旦·努尔帕斯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10
2020-03-31
(2020)新42民终38号
运输合同纠纷
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阿依恒·阿吾汗拜、叶某等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4-10
2019-11-30
(2019)新4223民初1701号
阿依恒·阿吾汗拜、叶尔森·阿依恒等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8137.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2-14
2019-12-03
(2019)新42民终1281号
劳动争议
何**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13
2018-05-30
(2018)新4223民初211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米兰古丽切别克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4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乌经交执运政(2026)0258号
客运经营者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罚款1500元
1500.00元
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2
2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20号
2026年4月25日、4月28日期间,你单位所属3辆小型道路运输车辆(车牌号:新G25021、新G49361、新GE9F60)存在出入高速公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均处于不在线状态,未能保持实时在线。经查,你单位曾因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问题,被本单位依法责令改正,现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高速公路出入通行记录、联网联控系统离线数据、既往责令改正文书及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当事人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具体如下:1.车牌号:新G25021号小型普通客运,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25日;2.车牌号:新G49361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28日;3.车牌号:新GE9F60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28日。
1.车号牌新G2502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款肆佰元整(¥400元);2.车号牌新G4936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款肆佰元整(¥400元);3.车号牌新GE9F60: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149项中一般违法情节,处罚款肆佰元整(¥400元);
4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3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25号
2026年5月2日、5月6日,我局分别收到塔城地区交通运输局转发案件线索,当事人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G25021、新G49361、新GE9F60号 3辆小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4月25日、4月28日存在频繁出入高速公路记录情况,且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处于不同时段不在线状态,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动态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该公司曾因道路运输企业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问题被我单位依法责令改正,本次属于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执法人员依法调取了涉案车辆高速公路出入通行记录、联网联控平台离线数据、历史责令改正文书、离线车辆明细、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及车辆动态监控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并制作笔录,固定全套违法证据。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法定期间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
给予壹仟元整(¥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4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13号
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你单位所属9辆小型道路运输车辆(车牌号:新GA8L89、新GC8Z11、新G84236、新GA9B63、新GB9L01、新GB5L05、新GG8Z18、新GB5C62、新GC3U58)存在出入高速公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均处于不在线状态,未能保持实时在线。经查,你单位曾因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问题,被本单位依法责令改正,现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高速公路出入通行记录、联网联控系统离线数据、既往责令改正文书及案件调查笔录等证据为证。具体如下: 1.车牌号:新GA8L89号小型普通客运,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3月31日、4月7日、4月9日、4月10日、4月12日; 2.车牌号:新GC8Z11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3月31日; 3.车牌号:新G84236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3月25日 4.车牌号:新GA9B63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10日、4月12日; 5.车牌号:新GB9L01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8日 6.车牌号:新GB5L05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9日、4月12日; 7.车牌号:新GG8Z18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9日、4月10日; 8.车号牌:新GB5C62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11日、4月12日; 9.车号牌:新GC3U58号小型普通客车,不在线营运,时间:2026年4月11日。 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当事人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辩及听证。
对上述多起独立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分别给予行政处罚,对你单位合并执行罚款伍仟肆佰元整(¥5400元)。
54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2
5
新交执塔沙运政罚〔2023〕0007号
2023年6月24日13时35分,沙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新G60648号车从事沙湾市至和丰县承运12名乘客,收取包车运费壹仟元,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未取得客运包车牌。当事人未按规定取得客运包车牌事实成立,构成未按规定取得客运包车牌从事包车客运经营。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