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世芹 | 注册资本:211.8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223722322212Y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迎宾北路(长兴公司办公楼42幢4层4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1-20
(2020)新42民终14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
撒**,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秦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11-06
(2019)新4223民初2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河子市秦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公司,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撒**
沙湾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1
2021-08-24
(2021)新42民终1251号
劳动争议
何**、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20
2020-12-24
(2020)新4223民初1320号
劳动争议
何**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2-08
2020-12-07
(2020)兵9001民初500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白**与韦**、康**、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24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12-05
2019-12-11
(2019)新4223民初28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河子市秦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撒**、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967.57元
民事案件
5
2020-06-27
2020-05-27
(2019)新4223民初3336号
库丽森·努尔哈布力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6-27
2020-05-27
(2019)新4223民初3348号
切尔牙孜旦·努尔帕斯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4-10
2020-03-31
(2020)新42民终38号
运输合同纠纷
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与阿依恒·阿吾汗拜、叶某等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4-10
2019-11-30
(2019)新4223民初1701号
阿依恒·阿吾汗拜、叶尔森·阿依恒等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等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8137.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12-14
2019-12-03
(2019)新42民终1281号
劳动争议
何**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0-13
2018-05-30
(2018)新4223民初211号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米兰古丽切别克与沙湾县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中心支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541.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塔沙交执运政〔2026〕0011号
2026年3月13日13时10分,我局在巡查时发现,新G64390号大型普通客车于2026年3月13日由沙湾市行驶至石河子市方向。3月16日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及调取相关资料,证实该车由沙湾市承运40名乘客到石河子市往返,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未取得包车客运标志牌。经查,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核定经营范围为:客运出租运输、市际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等。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询问、对委托代理人的询问,调取新G64390号大型普通客车动态监控行驶轨迹及提取其他相关资料等证据证实,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包车客运经营者未取得包车客运标志牌从事包车客运经营。当事人于2026年3月24日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法定期限后,主动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给予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2
新交执塔沙运政罚〔2023〕0007号
2023年6月24日13时35分,沙湾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沙湾市长兴旅客运输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新G60648号车从事沙湾市至和丰县承运12名乘客,收取包车运费壹仟元,从事包车客运经营,未取得客运包车牌。当事人未按规定取得客运包车牌事实成立,构成未按规定取得客运包车牌从事包车客运经营。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沙湾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