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无边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志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35MACA8TBK4T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珠坑乡珠坑村石介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市监处罚〔2025〕111号
经查明,当事人一直以来生产的是需添加辅料的速冻肉制品,食品执行标准号是SB/T 10379,适用于应添加辅料的速冻调制食品。自2025年7月,当事人擅自增加了生产不需添加辅料调制的速冻食品“鸭胗串”,在外包装的产品标准号上就直接沿用了SB/T 10379,而实际生产过程中未执行SB/T 10379的规定,导致“鸭胗串”标签标明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实际不相符。经查,“鸭胗串”自2025年7月至今,共生产了42箱,其中已经批发售出17箱,剩余25箱,“鸭胗串”生产成本74.89元/箱,批发销售价150元/箱,因此违法货值金额共计6300元,违法所得1276.87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结合上述自由裁量之理由,拟对当事人作出从轻处罚,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76.87元。
2.没收涉案的25箱鸭胗串。
2.处以罚款8000元。
8000.00元
石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