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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则象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4MA2JBA4J6K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镇中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7
(2026)浙0324民初497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浙江永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林**,王**,童**,杜**,徐**,徐**,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2
2025-05-30
(2024)浙0302民初116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4
(2024)浙0302民初116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顾**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9-02
(2024)浙0302民初74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朱**
徐**,杜**,潘**,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08-16
(2024)浙0302民初74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朱**
徐**,杜**,潘**,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8-06
(2024)浙0302民初746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朱**
杜**,潘**,徐**,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7
2024-02-27
(2024)浙0302民初51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王**,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12-12
(2023)浙0302民诉前调2157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王**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11-20
(2023)浙0324破45号
申请破产清算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永嘉县人民法院
10
2023-04-11
(2023)浙0324民初2392号
合同纠纷
柯**
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徐**
永嘉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3-13
(2024)浙0302民初116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4-26
2024-02-27
(2024)浙0302民初51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王**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93.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03
2023-02-13
(2023)浙0324民督134号
申请支付令
付**、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支付令)民事令
462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03
2023-02-13
(2023)浙0324民督128号
申请支付令
陆**、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支付令)民事令
81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3-03-03
2023-02-13
(2023)浙0324民督133号
申请支付令
周*、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支付令)民事令
39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03-03
2023-02-13
(2023)浙0324民督138号
申请支付令
张*、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支付令)民事令
13800.00元
民事案件
6
2023-03-02
2023-02-13
(2023)浙0324民督126号
申请支付令
李*、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支付令督促程序(支付令)民事令
3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66号
2024年3月21日凌晨,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温州市核心片区洪殿单元C-18地块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共处置2车次建筑垃圾,处置方量为53.58立方米。因只有一份单一口供,且无其他证据相互佐证,故无法查明违法所得数额。该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性质为: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
1900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14
2
违法超限运输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7月20日10时55分,永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104(京岚线)温州方向K1875+200检查时发现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永嘉县象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永嘉农村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伍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1590.00元
永嘉县交通运输局
2023-07-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