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燕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6MA5PQ6NN1E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龙合镇龙合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那市监处罚〔2025〕103号
2022年7月14日我局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总店涉嫌经营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医用防护口罩)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将48000只涉案医用防护口罩配送至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总店,再由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总店将2400只涉案医用防护口罩(生产企业:河南安与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产品技术要求:豫械注准20202140594,生产批号:20211216,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6日,失效日期:2023年12月15日。)同价调拨至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销售。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召回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剩余库存2200只涉案医用防护口罩并于2022年7月15日自行销毁,我局未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2年7月18日,经请示局领导同意,我局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涉嫌经营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并指定由农媛媛、马宝珍负责办理此案。
2022年8月9日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一案移送百色市公安局,百色市公安局于2022年8月23日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立案进行侦查,为避免与刑事程序冲突,我局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进行中止调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8月1日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不予起诉。
2025年4月28日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总店案件材料退回本局。
2025年4月28日我局对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涉嫌经营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案予以立案调查,指定农媛媛、马宝珍为案件承办人员。
2025年6月13日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李昌博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案件调查期间案件承办人收集了有关证据材料,至此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所经营的不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生产企业:河南安与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产品技术要求:豫械注准20202140594,生产批号:20211216,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6日,失效日期:2023年12月15日。检验结果:被检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桂药监办〔2022〕5号、GB 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河南安与庆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医用防护口罩产品技术要求(豫械注准20202140594))是其总部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从河南彩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并将48000只涉案医用防护口罩配送至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总店,再由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那坡县总店将2400只涉案医用防护口罩同价调拨至百色东方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龙合镇康福药店。
经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李昌博进行询问调查及涉案物品货值认定,当事人购进涉案医用防护口罩的购进数量为2400只,购进价格为2元/只,销售价格为2.5元/只,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6000元,总公司召回销毁数量2200只,销售数量为200只,当事人销售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为5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那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