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健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2MA6U3DTX19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办闫家村村北二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3-21
(2018)京73行初12439号
其他行政行为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
2019-03-21
(2018)京73行初12440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05
2019-09-16
(2019)京行终5442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9-11-05
2019-09-16
(2019)京行终5441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9-11-05
2019-09-16
(2019)京行终5440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9-10-24
2019-05-05
(2018)京73行初13487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5
2019-09-26
2019-04-19
(2018)京73行初12440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6
2019-09-26
2019-04-19
(2018)京73行初12438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19-09-26
2019-04-19
(2018)京73行初12439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城未央罚决字2025第1214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燃气经营企业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燃气用户违规使用双燃料),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存在燃气经营企业未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行为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11-05
2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5﹞第063号
2025年4月16日检查发现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天然气(三桥街道东凹里村鑫和益包装南50米处的一处民房内)的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05-29
3
未城罚决字﹝2025﹞第0617号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对未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05-19
4
西咸沣东综执罚字﹝2024﹞第188号
2024年5月23日,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在沣东新城三桥街办阿房路立交以西、阿房一路以南200米厂房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其行为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根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柒佰零伍元整(¥3705)。
10000.00元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6-27
5
0012377
未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
已改正并处罚金5000元
5000.00元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12-26
6
2102103
西安未央区陇海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及时排除供气用户燃气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现根据《西安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第二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对未及时排除供气用户燃气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11-28
7
莲城执罚决字20﹝2023﹞第077号
2023年05月24日16时04分,市政综合管理科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办闫家村村北二组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7-31
8
莲城执结案字20﹝2023﹞第058号
2023年04月26日11时19分,市政综合管理科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在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办闫家村村北二组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储存燃气。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