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纳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渠志灿 | 注册资本:208.35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00MA0K9T1500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太行北路188号科技企业加速器8号厂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2
执行异议之诉
王**
山西纳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高市监处罚〔2026〕2号
1、经调查,山西纳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平台的店铺名称为“纳安美容个护旗舰店”,在淘宝平台的店铺名称为“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和“潞安娜企业店”,在京东平台的店铺名称为:“潞安娜官方旗舰店”;
2、经现场核实、询问调查和取证:
(1)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拼多多平台“纳安美容个护旗舰店”发现销售有“牡丹陌玉牡丹舒缓水润睡眠面膜”,产品宣传页面标题有“滋养”文字描述,在详情图片里有“逾夜修护”的文字描述,上述产品备案编号为:晋G妆网备字2023000192,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到该产品功效宣称是“11保湿,17舒缓”;
(2)当事人在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销售有“潞安娜冰润储水精华啫喱”,在该产品的销售页面产品参数中有“支持敏感肌适用”及“核心功效:舒缓,滋养,保湿”的文字描述,上述产品备案编号为:晋G妆网备字2021500127,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到该产品宣称功效是“11保湿,17舒缓”,备案的使用人群为“03普通人群”;
(3)当事人在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销售有“潞安娜卓能甄萃水光修复面膜”,在该产品的销售页面有“适合肤质:任何肤质”的文字描述,上述产品备案编号为:晋G妆网备字2021500082,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到该产品备案的使用人群为“03普通人群”;
(4)当事人在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销售有“潞安娜牡丹精粹养颜亮肤面霜”,在该产品的销售详情图片里有“舒缓肌肤”的文字描述,上述产品备案编号为:晋G妆网备字202000066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到该产品备案的功效宣称为“11 保湿,15 抗皱,16 紧致”,执法人员据此认定当事人发布的上述案涉广告为虚假广告。
3、当事人在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和京东平台的店铺 “潞安娜官方旗舰店”销售有“潞安娜卓能甄萃水光修复面膜”,在该产品的销售详情页面标题有“修复”文字描述,但修复的文字描述是“潞安娜卓能甄萃水光修复面膜”产品名称中一部分,不是对产品的虚假宣传,上述产品备案名称为“潞安娜卓能甄萃水光修复面膜”,备案编号为:晋G妆网备字2021500082,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到该产品备案的功效宣称为“11保湿,17舒缓”,执法人员据此认定该广告不是虚假广告。
4、经调查了解,拼多多平台“纳安美容个护旗舰店”的“牡丹陌玉牡丹舒缓水润睡眠面膜”于2025年2月24日上架销售,期间累计交易成功订单1单;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的“潞安娜冰润储水精华啫喱”于2025年4月14日上架销售,期间累计交易成功订单17单;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的“潞安娜卓能甄萃水光修复面膜”于2025年4月18日上架销售,期间累计交易成功订单0单;“潞安娜水乳套装”于2025年2月9日上架销售,期间累计交易成功订单0单;淘宝平台“潞安娜化妆品旗舰店”的“潞安娜牡丹精粹养颜亮肤面霜”于2025年1月7日上架销售,期间累计交易成功订单5单;
4、经调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合作协议》,该广告是当事人委托山西盛轩嘉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广告费用为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7500元。
7500.00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6-01-08
2
长高市监处罚﹝2024﹞15号
1、经调查,山西纳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小程序名称为“纳安健康”,当事人无其他微信小程序。2、经现场核实、询问调查和取证,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微信小程序“纳安健康”发现销售有“潞安娜活萃璀璨焕肤精华液”,上述产品有“修复红血丝抗衰抗氧化提亮肤色”的宣传用语,上述产品备案编号为:晋G妆网备字2021000065,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中查询到该产品功效宣称为“11保湿,16紧致,17舒缓”,执法人员据此认定当事人发布的案涉广告为虚假广告。3、经调查询问,当事人在微信小程序“纳安健康”销售的“潞安娜活萃璀璨焕肤精华液”,还在淘宝、拼多多、小红书、抖音、快手平台销售有上述产品,在广告宣传页面均未发现有“修复红血丝抗衰抗氧化提亮肤色”的宣传用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创意美工设计合同,该广告是当事人委托个人李永杰进行制作,广告费用为500元。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下架了涉案产品,已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期间累计交易成功订单5单,销售单价为49.9元/瓶。当事人现已将上述广告重新制作并发布。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4-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