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鹏远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褚艳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7MABNPMLE2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钻石大道(光彩百盟城市广场D地块)A幢A710室(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阳市监处罚〔2025〕96号
当事人将自行制作打印的“ARROW”商品标签粘贴于其购进的其他品牌的洁具上的行为,侵犯了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RROW”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之规定,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额为44912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当事人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商标标识(208个箭牌“ARROW”商品标签)。
2.对当事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处90000元罚款。
90000.00元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