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鄯善县联华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佩昌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1076085522W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滨沙国际-F(地下一层)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03
(2025)新2101民初55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鄯善县联华超市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1-06
2017-09-06
(2017)新2122民初119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鄯善县联华超市与金*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269.9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鄯市监处罚〔2026〕69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3年09月23日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在2022年05月09日依法延续了食品经营许可证,2019年9月开始经营,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该散称带鱼系2026年1月4日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弘鑫达食品商行以每件250元价格购进了20件,生产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保质期24个月,贮存温度-18摄氏度冷冻保存,2026年4月30日,当事人发现货架上销售的带鱼品相较差,新鲜度有所下降,所以以9.9元/公斤的价格打折销售,至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其货架上销售的带鱼因未按贮存温度冷冻保存,导致带鱼出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现象,当事人承认销售腐败变质、感光异常食品的事实。现场可以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和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经执法人员现场称重,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带鱼重1.924Kg,货值金额19.0476元。当事人提供了销售记录,销售记录显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日,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没收1.924Kg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带鱼; 三、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
5000.00元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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