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小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8MABY2YX1X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湖二支路6号三层4号5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23
(2024)渝0118民初1101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重庆中秋建设有限公司
李**,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4号
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5年1月7日,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兴龙湖二支路6号三层4号5号的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占用疏散通道。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占用疏散通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5〕第YC0016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永消即字〔2025〕第YC0004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元
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01-22
2
永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8号
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堵塞 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5月17日,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兴龙湖二支路6号三层4号5号的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杂物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YC0621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2024〕第YC0238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8-07
3
永消行罚决字﹝2023﹞第0199号
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10月10日,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兴龙湖二支路6号三层4号5号的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进行信访核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投入营业。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3〕第0445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重庆馥元西厢足疗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1000.00元
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