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惠客果菜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国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24MA1F6CW52Y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鸿泽园小区8号楼8、9、18、19、20号门市(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54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
案源登记后,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鲜肉时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改变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其中:“刘老根五香花生”,数量2袋,售价5元每袋;“刘老根麻辣花生”,数量4袋,售价5元每袋。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未售出。本案货值金额30元,本案无违法所得。东宁市惠客果菜生鲜超市(杜国雪)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2.现场照片7张,证明现场见到的情况;
3.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鲜肉时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改变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当事人杜国雪身份证照片1份、证明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6.当事人经营的刘老根五香花生、刘老根麻辣花生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销售记录各1份(共6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物来源和销售情况。
警告#罚款0.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000.00元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